问题 | 遗嘱没有公证怎么办理继承 |
释义 | 如果遗嘱未经过公证,那么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下: 1、首先将遗嘱进行公证或是请求法院作出确权判决;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同时携带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3、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后,办理过户登记。 公证遗嘱办理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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