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函发出什么时间可以生效 |
释义 | 有些时候,在签订《合同书》时,双方并不会立即解除,而是有一个过渡期,之后才会解除,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书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如某年某月某日解除,或者本合同书签订后x日解除;如果没有约定的具体解除时间,则认定签订解除合同当时劳动合同解除。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1、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办事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签订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合同。 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国家法律法规之外。 3、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书上签名。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必须本人签名或盖章,别人不得代签。 4、签订劳动合同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合同内容不得涂改,要求字迹工正、整洁。合同书中空格处有内容的应填写法定或约定内容,无内容的应填写无。 5、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应接受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无论是签订、变更、续订劳动合同,还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都要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或备案。劳动合同鉴证是人事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措施。劳动合同经过鉴证是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依法进行人事争议仲裁的依据。 6、建立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文本管理。 二、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为一些不可抵抗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够实现,不可抵抗的原因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同就没有任何意义。我国的民法典也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来消除合同关系; 2、在合同还没有到期限的时候,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主要的债务或者是行为表明不愿意履行主要债务,这种就是毁约行为,毁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情况。合同解除的条件,要么就是债务人有过错,要么就是拒绝的行为违法,要么就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的一方对主要债务不及时履行,经过催告以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是不履行。在合同约定里面,如果当事人认为履行期限是非常重要,但是债务人却是在履行期限之后才履行,最后不影响合同的目的达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原则上是不允许立即把合同解除的,而是应该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告,催促其履行,可以宽限一定的履行时间。如果宽限的时间内还是没有履行的,债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了; 4、当事人的一直不履行债务或者因为一些违约的行为而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因为对于某些合同,履行期限是很重要的,如果债务人不按照时间来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针对某些具体的合同规定了的特别法定解除的一些条件的,就按照规定来。 三、合同有效期有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间如下: 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3、未规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如果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时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为长时间则为多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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