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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
释义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的程序一般是:
    一、起诉立案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理阶段
    这是诉讼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到对方。对方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案件,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以及最后陈述。
    三、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出具判决书。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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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2: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