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的 公诉 案件需经 立案 、侦查、提起公诉、法院审判这几个程序。这几个程序分属不同司法机关 管辖 。公安机关负责 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