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换发和补发的区别 |
释义 | 护照补发和换发的区别:补发是指护照丢了、遗失了,申请补发一本新护照。换发指旧护照即将到期,或者污损或签证页不足,需要凭旧护照换领一本新护照。 护照补发的情况: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护照换发的情况: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已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4、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已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6、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它情况 需要了解一些护照补发需要办理的材料: 1、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补发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证明和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3、如护照在境外遗失,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境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或回国证明等回国证件。 护照换发申请材料: 1、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 2、提交原护照。(换发护照申请受理后,原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5、所持普通护照失效,应办理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手续同护照换发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