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完工亡后怎样打官司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做完工亡后怎样打官司 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流程很重要,如果办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 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工亡赔偿应走诉讼还是仲裁 工亡赔偿案件应该先走仲裁,再走诉讼。流程如下: 1、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死亡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因工死亡的不能先到人民法院起诉。因工死亡职工家属应该在事故发生日一年内到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先申请工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那么再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如对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人民法院判决不服还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劳动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有个前置程序。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仲裁的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的结果不服,才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直接去法院,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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