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后有哪些待遇 |
释义 | 劳动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会有下列待遇: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的诊疗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等。 一、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责任造成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并按照有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取得相应赔偿,在经过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来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水平时,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如果停工留薪期工资赔偿金额,已经按照相关事故处理,但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时,可以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二、工亡待遇有什么标准? 工亡的,享受以下待遇标准: 1、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造成残疾的,享受伤残补助金; 4、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三、一般的工伤怎么赔付?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 (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用人单位未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