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可以用现金缴纳养老保险吗?
释义
    养老保险费可以用现金缴纳。法律法规只是规定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是依法核定缴费金额。对于用人单位或者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劳动者,是以现金好事通过转账方式缴费没有规定,只要是人民币,无论是现金还是转账均可以。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银行卡法院是否冻结
    养老保险银行卡法院不可以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法院强制执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你好,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医疗保险卡会冻结吗?
    银行卡被冻结后带上交费所需要的凭证,到离自己最近的保险公司柜台上去交。还可以打电话到保险公司客服,约个上门收缴保费,在约定时间,准备好保费在家等即可。但是要查验好上门人员证件后,方可让进屋里办理交费业务。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享、商户共享、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个人养老保险不能异地交,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但是如果是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养老保险由单位代缴,便可异地缴纳。个人养老保险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并费强制投保,但是职工养老保险则是《社会保险法》强制缴纳的,由用人单位代缴,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
    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异地缴纳的,但是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代缴,本人不能个人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的。
    担保银行贷款逾期,法院冻结个人养老低保卡,冻结时间?
    担保人的银行卡被冻结,只有将所担保的债务金额先还债于债权人,偿还完毕后到银行去解冻,如果是与事实不符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