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见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首先,村民委员会首先是农村基层性的组织。村民委员会建立在村,而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的社会,与村民的生产、生活、居住有着直接和密切的联系。 2、其次,村委会还是一个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或者指定,被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农村的生产经营,可以直接了解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村民委员会对外代表和维护村民利益,向政府反映村民意。 3、再次,村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治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一律由村民自己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4、最后,村民委员会不同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因为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而工会、妇联和共青团是人民群众团体。 5、村民委员会机构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内地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5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选文盲,赌徒,违法犯罪者,不得侮骂村民和侵犯人民的利益,一旦发现可以直接举报给当地政府。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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