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一、房子发票税率栏写不征税对交款人好吗 房子发票税率栏写不征税对交款人没有太大影响。 这种情况说明不是全部房价,只是首付款或者定金。因为房地产产权变更必须要去登记,所以在没有确认产权变更前,开发商并没有将房产销售给你,那么就不必交税,也就不必开具有税率的发票。待付完全款或者需要去办理产权登记时收回这张不征税发票后,再开全款的带税率的发票即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其实还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客户办理贷款、公积金之类的就需要发票证明。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典承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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