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应该当庭宣判吗 |
释义 | 合同纠纷案件可能当庭宣判或采取定期宣判,决定于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判决方式有两种,无法确定纠纷一定当庭宣判。定期宣判后即发判决书,须告知上诉权利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可延长六个月,特殊情况需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分析 1、合同纠纷案件可能当庭宣判,也可能采取定期宣判方式,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判决有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没有法律规定合同纠纷必须当庭宣判。定期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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