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被刑事拘留是否一定会被判刑? |
释义 | 关于贩毒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的法律问题, 一、贩毒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并无直接联系。 被刑拘并不是判刑的依据,只有在审理阶段,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刑事拘留有什么法律后果? 刑事拘留有很多法律后果,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被拘留的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规定之前一直被严格遵守,疫情这三年,普遍存在留派出所超过24小时后才送看守所情况。 2.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并开展侦查活动。侦查活动包括开展审讯、调查取证、搜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且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办案机关、看守所监管人员和律师能见到,家属和其他人员无法会见。 三、被刑拘了,嫌疑人家属该怎么办 1、及时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是什么,怎么跟警方沟通,自然是第一要有礼貌,不能带负面情绪,家属在这个阶段是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另在非疫情期间,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衣物,及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 2、要正常沟通,善于倾听。接下来,如果自己对法律专业知识有把握就着手处理,另外就是联系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委托会见,及时了解案情。 刑拘仅仅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刑拘了不一定就会被判刑。因为确定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需要判刑坐牢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在此之前被刑拘,仅仅是意味着有涉嫌构成犯罪的可能,但不是一定构成犯罪。若有家人被刑事拘留,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被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被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有几种情形必须加以说明:第一个是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第二个是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第三个是刑事拘留后经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了是不是一定会判刑 关于刑事拘留了是不是一定会判刑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拘留了是不是一定会判刑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并无直接联系。 被刑拘并不是判刑的依据,只有在审理阶段,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刑事拘留有什么法律后果? 刑事拘留有很多法律后果,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被拘留的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规定之前一直被严格遵守,疫情这三年,普遍存在留派出所超过24小时后才送看守所情况。 2.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并开展侦查活动。侦查活动包括开展审讯、调查取证、搜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且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办案机关、看守所监管人员和律师能见到,家属和其他人员无法会见。 三、被刑拘了,嫌疑人家属该怎么办 1、及时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是什么,怎么跟警方沟通,自然是第一要有礼貌,不能带负面情绪,家属在这个阶段是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另在非疫情期间,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衣物,及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 2、要正常沟通,善于倾听。接下来,如果自己对法律专业知识有把握就着手处理,另外就是联系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委托会见,及时了解案情。 刑拘仅仅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刑拘了不一定就会被判刑。因为确定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需要判刑坐牢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在此之前被刑拘,仅仅是意味着有涉嫌构成犯罪的可能,但不是一定构成犯罪。若有家人被刑事拘留,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优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能够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并且在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不能损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的,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 贩毒会刑事拘留多久 贩毒刑事拘役多少天要根据贩卖毒品的种类以及数量确定量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偷越国境被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关于偷越国境被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的法律问题, 一、偷越国境被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1、偷越国境者被刑事拘留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2、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吗? 1、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2、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公民若是想要出境,需要办理护照等的相关证件,即使不满足获得护照的条件,也不得实施偷越国境的行为,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偷越国境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期间,是有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的,根据规定,被刑事拘留的公民,后期并不一定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相关内容:偷越国边境未遂如何处罚? 一、偷越国边境未遂如何处罚? 偷越国边境未遂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罚。偷渡犯罪,是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继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之后的第五大国际性犯罪。犯本条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是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叛逃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犯罪的形态多种多样,如果是犯罪未遂的话,相比较犯罪,既遂需要从轻来进行处理,比如说偷越国边境罪就存在着未遂的状况。此时虽然从轻处理,但是处罚还是必不可少的,毕竟是在总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当事人自己从事的自愿行为。 刑事拘留是不是一定判刑 关于刑事拘留是不是一定判刑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拘留是不是一定判刑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并无直接联系。 被刑拘并不是判刑的依据,只有在审理阶段,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刑事拘留有什么法律后果? 刑事拘留有很多法律后果,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被拘留的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规定之前一直被严格遵守,疫情这三年,普遍存在留派出所超过24小时后才送看守所情况。 2.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并开展侦查活动。侦查活动包括开展审讯、调查取证、搜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且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办案机关、看守所监管人员和律师能见到,家属和其他人员无法会见。 三、被刑拘了,嫌疑人家属该怎么办 1、及时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是什么,怎么跟警方沟通,自然是第一要有礼貌,不能带负面情绪,家属在这个阶段是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另在非疫情期间,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衣物,及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 2、要正常沟通,善于倾听。接下来,如果自己对法律专业知识有把握就着手处理,另外就是联系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委托会见,及时了解案情。 刑拘仅仅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刑拘了不一定就会被判刑。因为确定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需要判刑坐牢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在此之前被刑拘,仅仅是意味着有涉嫌构成犯罪的可能,但不是一定构成犯罪。若有家人被刑事拘留,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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