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辞退实习员工需要补偿吗? |
释义 | 试用期解雇员工需单位证明其不符录用条件,否则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能力不行属主观看法,不能作为解雇条件,否则单位可能滥用权力。根据劳动法第46条,特定情形下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实习生,赔偿需根据双方协议分析,无约定则难获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解雇员工的条件,将有可能导致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种种借口随意解雇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法第46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 (一)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第36条的规定提出终止协议的协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 (五)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的续约条件,劳动者不同意与该第44条第一款更新外部环境,按照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 (6)终端按照四,本法令第五条文第44条劳动合同的; (7)其他情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但是对于还没有毕业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没有赔偿协议就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进行分析。如果协议中有这样的规定那就可以得到赔偿,但是没有约定一般很难得到赔偿。 结语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单位在试用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仅凭主观认为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解雇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单位应避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借口随意解雇员工。根据劳动法第46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然而,对于实习生而言,劳动法并未涉及相关规定,赔偿协议需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分析,若协议中有约定,则可获得赔偿。否则,一般情况下难以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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