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申请离婚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申请流程及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后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时,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哺乳期内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特殊情况下可随父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权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考虑绝育、生活环境、其他子女、健康等因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帮助也可作为考虑条件。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申请离婚流程有哪些 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桌,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会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上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作出判决。在确定抚养权时,会考虑父母的生育能力、子女与父母生活时间、子女健康成长等因素。特殊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愿和能力也会被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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