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紧急避险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整个交通事故所造成损失应由引起险情的当事人承担。 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并不是由驾驶员随心所欲的认定,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方能成立: 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 二是必须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 三是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需要注明的是,从因果关系看,若驾驶员所避免的危险恰恰是他本人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则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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