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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机构属于什么性质机构
释义
    司法鉴定机构只是属于司法局管理的社会机构,不是司法局的下辖单位,可以是社会上的中介机构,也可以是医院等事业单位,但都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的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
    一、司法鉴定是去司法局的吗
    司法鉴定并不是司法局,而是司法鉴定机构。法律关于鉴定的规定有: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刑事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样的?
    做司法鉴定程序是比较简单的,首先需要当事人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然后等司法机构受理此案以后,会进行四次左右的有关鉴定;鉴定确认以后,司法机构就会向相关部门递交司法鉴定文书,最后就是拿着鉴定文书出庭。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三、公检法与司法局的区别
    司法局,是国家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公证、律师、监狱、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普法)等事务;公安局,是国家公共安全机关,和司法局一样,是国家的行政部门之一。而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构,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相对独立的。公检法司合称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刑事案件分工比较好理解:公安侦破、检察公诉、法院审判、司法执行(监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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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