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医疗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
| 释义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一、如何处理事故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申请两次。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若对第二次鉴定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会在受理该申请后的六十日内拿到鉴定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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