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的条件是: 1.行为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行为人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骗取对方签订合同;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没有如约履行合同或为履行合同积极努力; 4.行为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在于没有实际可履行的财产,又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何区别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有以下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方面不同。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民事欺诈行为有民事内容存在,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为。3、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客观上不作履行合同的任何积极努力,或者是履行小部分而骗取大部分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能够虽有可能无法完全履行,但能作各种努力。4、对所获财物的处理方式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拿到对方当事人财物后,或携款潜逃,或是挥霍浪费,根本不想履行合同或将财物归还对方;而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后,多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为履行合同创造条件。5、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欺诈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有哪些区别 合同欺诈与合同欺诈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欺诈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欺诈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 2、主观故意不同。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为目的,即行为人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明知自己没有资格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能力,诱骗对方与对方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为人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为了骗取或者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与一般合同欺诈相比,合同欺诈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大; 3、客观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欺诈,但骗取的财产数额未达到较大程度的,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以一般合同诈骗罪处理; 4、两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当作为无效合同处理;一般欺诈中的合同,除损害国家利益外,一般视为可撤销合同。一般合同欺诈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罪属于刑事犯罪。 三、法律中合同诈骗罪怎样认定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一般来说,可以从行为人的行为判断出来,如行为人自始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条件,也没有去创造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者无意履行或者携款潜逃等。 2.行为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诈骗行为。 3.行为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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