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再婚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存在法律依据来规定其分配方式? |
释义 | 再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需自行协商分配。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需共同分割。再婚后购买的房屋,只要没有特别书面约定,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各一半的权益。离婚时,双方需自行协商分配房屋。如果是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则需共同分割,包括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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