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哪些东西来证明不是虚开发票 |
释义 | 证明发票不是虚开的,有效证据如下: 1、商业企业销售的品种与数量与采购品种数量相对应。 2、商品的验收、入库、出库、销售等环节手续和单据等内部环节完善; 3、工业企业成本比例是否合理。 4、对于出入量大的品种进行实地盘点,会有所收获。 5、提供货物清单,物流凭证。 6、银行账、对账单要购货方的资金入账。 确定是否虚开增值税发票要看三个流是否统一,即,发票流、现金流、货物流。 通常来说,相互关联企业或者关系好的企业之间进行虚开增票的行为较多(真的买发票风险太高)。发票流和现金流造假比较容易,但是最后那个货物流很难造假,要提供货物清单、物流凭证等等一堆材料。 虚开发票多大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执行规定,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虚开发票怎么投诉 虚开发票可以选择到国税局稽查局举报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举报。我国《刑法》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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