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0万虚开发票的处罚规定 |
释义 |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罪行及相应刑罚。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刑罚的幅度也有所不同。单位犯罪时,单位和直接负责人都将受到处罚,单位通常被罚款。 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300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增值发票根据涉案金额的多少来确定其量刑,一般而言,涉案金额越多,那么处罚的就越重,并且该罪包括自然人犯罪以及单位犯罪。若单位犯罪,则采取双罚制原则,对单位以及直接的负责人都要处罚,对单位无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则处罚金。 结语 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到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将会面临不同的刑罚和罚金。单位犯罪将会受到双罚制原则的制约,对单位和直接负责人都将面临处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涉及到税务追缴和没收财产的问题。根据案情的不同,量刑也将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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