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孩上户口需要的主要材料有以下四点: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提供以下三点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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