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为准。一般当事人在离婚登记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最后一份协议,若在此之前签订有离婚协议,而该协议的内容若有与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有不一致的,应当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为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