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末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