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在为发泄个人情绪,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无故拿要公私财物(财产性利益)。根据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涉嫌寻衅滋事罪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办案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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