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款到法院怎样领取?具体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到法院领取赔偿款时,需要带身份证、赔偿款到法院怎么领取银行卡复印件、判决书找承办法官办理。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直接找执行法官办理。起诉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法院开庭都是审什么材料?怎样规定的? 根据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 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收到法院赔偿委托书是怎样的条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X公司 受托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公司员工)。 委托事项:在某某一案中,委托其代为领取法律文书。 授权范围:代为领取法律文书。 委托人(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法院批捕严重吗?具体的贵的1是怎样的? 先纠正一个说法啊: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逮捕?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法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逮捕,却无权批准其他机关申请的逮捕请求。省级以下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其逮捕的申请必须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子,由同级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批准是否逮捕。 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回答是:不一定。 一、逮捕只是一种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最终不一定会判刑。 被指控犯了罪的人必须经法院依法审理,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时,法庭才会认定其有罪,并作出相应的刑罚处罚。而且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出上诉。 另外,刑法也规定很多可以免于刑罚处罚的情形,如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法院批捕严重吗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分则中,还有其他免于处罚的规定: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院查封造成企业停产该怎样办?具体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法院在执行之前要区分被执行人的身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公民。被执行人的身份不同也会使得法院采取不同的方式。 二、具体的查封、扣押程序。对于公民,法院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同时其工作单位或财产所在地基层组织也应当派人参加。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因其形式不同于普通公民,故法院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 三、执行人员必须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制作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盖章后,交给被执行人一份。若被执行人是公民,也可同时交给其成年家属一份。法院查封造成企业停产如此做法既可以使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简单明了,又能保护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合理,适量执行。 法院强制扣划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法院强制扣划流程: 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 2、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