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保职工死亡后,家属有何待遇 |
释义 | 参保职工如果是因工死亡的,死后后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临时雇工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问题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二、没到退休年龄死亡了怎样追回养老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做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在工地死亡可以报警吗 工地死亡可以报警。在工地工作发生死亡情形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出具死亡证明,对于死亡原因进行说明。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其家属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向工伤保险基金部门申请工伤支付。一般的,因公死亡的,近亲属可以领取六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职工工资抚恤金的其他亲属的30%基础上增加1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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