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土证与 房产证 的区别:国土证代表的是使用权,房产证代表的一个是所有权;国土证一个是针对土地,房产证一个是针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房产证全称 房屋所有权 证,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证明这套房是谁的,可依法对所 购房 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国土证全称国有 土地使用证 ,是证明房产分割的占地面积,证明这套房占的这点面积是房主可以使用。 《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 不动产登记 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 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