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中的申请费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支付:一是由仲裁机构预支,二是由申请人垫付后由败诉方返还,三是由双方协商支付,四是由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请求人在提出仲裁请求时应当缴纳仲裁费用。对于困难申请人,仲裁机构可以减免或者分期缴纳仲裁费用。”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仲裁机构认为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的,应当由仲裁机构预支或者由当事人垫付,由败诉方负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诉讼费用、鉴定费用、证人、翻译、送达等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的人可以申请支付执行费用。”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执行费用,可以先由法院垫付,待最后败诉方承担执行费用时,由败诉方偿还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