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的土地城里儿女没有继承权,但是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原因在于我国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分离的。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 以下财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4、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