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外地离婚手续的办法:若双方能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需不需要去结婚登记地方离 离婚不需要去结婚登记的地方。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居民可以向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手续,无需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诉讼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两个孩子大概多大可以离婚 孩子多大与两个人是否可以离婚没有关系。若夫妻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丈夫重病妻子能提出离婚吗 丈夫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离婚的。具体如下: 1、如果由双方就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