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处理外地违章的,驾驶人应当去违章地交警队处理,如属于电子眼拍照记录违章的,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交警队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