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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充协议是否允许增加合同主体?
释义
    补充协议可增加合同主体,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无明确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的视为未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当事人可协商补充未约定或不明确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依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分析
    补充协议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合同主体,属于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包括法律规定的变更、人民法院依法变更以及当事人协议变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
    补充协议可以增加合同主体吗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拓展延伸
    补充协议中的合同主体变更规定与限制
    补充协议中的合同主体变更规定与限制是指在已有合同基础上,当需要增加或替换合同主体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和限制。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法律要求,变更合同主体可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提前通知、书面确认等程序。此外,可能还存在合同主体资质要求、经济实力评估、第三方审批等限制条件。合同主体变更的目的是确保合同权益的平衡和保护各方的利益,同时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结语
    合同变更涉及补充协议,合同主体的增加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变更合同主体需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和法律要求,确保合同权益平衡,保护各方利益,维护合同有效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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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