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普通程序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如果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立案后,法院将根据法院程序安排法院审理时间。如果案件已经超过六个月没有立案,需要联系已受理案件的法院了解该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