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女方可以从被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向法院起诉,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家庭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小三会被法律认定为恶意第三人,把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小三,严重损害了女方的财产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通常都会判决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_(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_(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_(三)知识产权的收益;_(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_(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_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_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_(一)婚前财产;_(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_(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_(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_(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