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受伤老板不付医药费,维权之路该如何? |
释义 | 工伤职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强制老板支付医药费。工伤发生时,需立即就医,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如对认定结果不满,可申请行政复议,再不满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同时,立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工人受伤老板不付医药费,维权之路该如何? -> 工伤维权:保障工人权益的法律途径 工人受伤后,老板不付医药费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工人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工伤维权中,首先,工人可以咨询劳动法律咨询机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查并追究老板的责任。同时,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此外,工人还可以寻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工会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协助解决纠纷。维权过程中,工人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资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受伤和老板的不当行为。工人要坚定信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结语 工人受伤后,老板不付医药费是违法行为,工人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强制工伤赔偿,及时就医并提交工伤认定。如不满意认定结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工人还可咨询劳动法律咨询机构、寻求工会支持,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保留相关证据是重要的,工人要坚定信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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