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所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是指被执行人在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财产给付义务时,必须按人民法院出具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令》全面、真实地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证明自己没有或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