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构成低保户有什么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对象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
    (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三)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保障标准
    (一)一般标准。低保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具体标准。由各地县级以上政府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5: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