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哪些情况不给办理登记 |
释义 | 根据规定,以下情况不予办理转移登记:1.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情形;2.车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3.车辆未解除海关监管;4.车辆处于抵押期间;5.车辆或档案被法院、检察院、执法部门查封或扣押;6.车辆涉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事故。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有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五)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拓展延伸 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的限制条件 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的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驾驶证持有人未满法定驾驶年龄;2. 驾驶证持有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被限制出境;3. 驾驶证持有人的驾驶资格被吊销、暂扣或注销;4. 驾驶证持有人涉嫌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完成相应处罚或罚款;5. 驾驶证持有人涉及交通事故,且未完成赔偿或处理相关事宜;6. 驾驶证持有人涉及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如酒驾、毒驾等;7. 驾驶证转移登记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 其他不符合济南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况。请在办理前仔细核对个人情况,确保符合转移登记的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办理济南驾驶证转移登记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年龄限制、涉嫌违法犯罪、驾驶资格被吊销等。务必核对个人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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