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中的不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专利侵权中不中止诉讼的情形有: 1、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2、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3、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4、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一、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债务纠纷起诉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3、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4、宣布判决结果; 5、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房屋继承纠纷官司怎么打 原告就房屋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首先,应将其他所有继承人列为被告,如果遗漏了个别继承人,本次诉讼形成的判决在执行时,被遗漏的继承人有权提出异议,判决将被迫中止执行;其次,应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用于证明自己拥有继承权;再次,应在起诉状中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并说明支撑自己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三、民事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 1、原告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送达相关文书; 3、按照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庭审; 4、不能进行调解的,依法作出判决。 合同诉讼需准备的内容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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