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年终一次性奖金、与当月工资一起都可以,由纳税人自己选择。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发放工资的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所以明年1月发的工资是不算今年12月的综合所得的。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既然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也是一种货币性收入,那么年终奖也自然算入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该规定,奖金属于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