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有哈尔滨户籍的以下人员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哈尔滨市内“农转非农”户口的人员; 2、哈尔滨市因工作调动、入学、婚嫁等原因将户口在哈尔滨市内进行迁移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哈尔滨市内“农转非农”户口的人员 (1)迁入的《户口簿》; (2)迁入《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原《户口簿》。 2、哈尔滨市因工作调动、入学、婚嫁等原因将户口在哈尔滨市内进行迁移的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原《户口簿》; (3)工作调动需提交相关工作调动证明材料; (4)入学需提交录取申请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婚嫁需提供《结婚证》; (6)其他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材料申请户口迁移; 2、受理派出所审验提交材料和准许迁移情况; 3、审验结束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户口迁移条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申请材料不齐全、符合户口迁移条件,派出所推迟办理,等待申请材料齐全后办理户口迁移; (3)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派出所不给予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地点:迁入地的派出所。 一、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