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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法律法规政策(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基本政策有何规定)
释义
    1.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基本政策有何规定
    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免学费范围。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对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免学费补助标准及办法。
    实行全面免学费政策后,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于公办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对于民办学校,按照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和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按以下补助标准核拨: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按符合免学费补助政策的实际人数计算的补助部分,由学校包干使用;其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用于落实免学费政策。
    (三)免学费经费分担办法。 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
    各市县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通知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出台政策的市县财政承担。 扩展资料: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一、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一)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投入。
    2011~2012年,我市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的一定比例,应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二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应优先保证实训基地建设的需要。
    支持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实训基础条件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扩建实训基地,至2015年建成3-5个区域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或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
    (二)对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一)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的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由同级财政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安排适当定额补助,高于省里制定标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具体实施办法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方案后再参照进行。(二)对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学生可参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中规定的职业中专业余班、函授班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对涉农专业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的学生,视同全日制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因学费免收而产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费缺口,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予以补助。参考资料:中国防城港-关于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有哪些政策
    2009年开始,2113要逐步实现对中等职业教育免费,5261并先从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4102困难学生做起。
    中国把职业教1653育作为教育发展重点而大力推行,使其实现突破性发展。 同时,中国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
    约90%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能够享受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 由于采取一系列鼓励措施,中国中等职业教育在过去几年中取得重大发展,其教育规模已经和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实现了结构调整的战略意图。
    2019年5月28日,教育部表示,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3.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基本政策有何规定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中职学校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培养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技能型实用人才的需要,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同时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一)全面免学费的基本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执行免学费政策的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
    免学费标准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二)财政对学校的补助政策。
    实行全面免学费政策后,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具体计算办法是:1.对公办中职学校,按各年级符合免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财政补助标准计算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标准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批准学费标准为固定数的,财政补助标准按批准学费标准确定;批准学费标准为幅度区间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实际收费在批准幅度区间以内的,财政补助标准按实际收费确定;实际收费低于批准幅度区间下限的,财政补助标准按批准幅度区间的下限确定。2.对民办中职学校,按一二年级符合免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的财政补助标准计算补助资金。
    (三)各级财政的分担政策。实行全面免学费后,按政策应补助学校的财政资金,在省财政厅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具体办法是:1.对市(州)、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的财政补助资金,省财政对各地实行“定额包干,人数据实,年初预拨,年终结算”的办法。省对各地每生每学年补助标准是:成都市1600元,攀枝花、德阳、绵阳和宜宾四市1800元,其余十三市1900元,扩权试点县1950元,民族地区(含自治州、自治县、待遇县)和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00元。
    其余部分由学校的同级财政承担(市州本级对非扩权县的补助标准,由市州政府自行确定)。省财政补助定额如有结余,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
    2.对省属中职学校,省财政根据学费标准分别确定各校补助定额,按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实际人数计算补助,包干使用。3.对到内地学校就读的“9+3”中职学生和接收学校,补助标准和方法仍按现行“9+3”经费政策执行不变,学生人数单独统计,省财政按政策标准和学生人数给予全额补助。
    计算财政补助资金的学生人数,按照学校管理关系,分别由同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负责统计和审核认定,并提交给财政部门作为计算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依据。学生人数一律以各个学期符合免费政策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为准。
    个别学校的个别专业有四年级学生的,计入三年级学生人数。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一)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在全面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同时,依照国家四部委《意见》的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是:第一步,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二年级城市家庭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享受助学金困难学生的控制人数)。
    第二步,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享受助学金困难学生的控制人数)。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以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我省藏区“两州一县”的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对上述各类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在享受助学金比例控制人数内,具体评定享受对象。
    4.中职生应该怎样践行法律法规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是法律素质培养首要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学校的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来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 下载全文 更多同类文献法律素质是一个内容非常充实、表现形式丰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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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