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出申请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什么必须要签书面的 (1)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实践中,有些有人单位出于规避劳动法或是为了节约成本的目的,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权利义务无从依据,甚至造成劳动者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使劳动者权益受损,而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证明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 (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便于双主根据劳动合同载明的内容,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3)劳动合同是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权的法律依据。由于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规避劳动法,法律如果不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监察权时就没有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出申请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