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富阳高速入口有没有封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全省高速公路运行总体平稳。截至 9 月 1 日上午 9 时,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泰州等地区 88 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单向或双向暂时关闭,具体如下:截至 9 月 1 日上午 9 时,全省 23 条普通国省道单向或双向暂时封闭,具体如下: 扬州 18 条 G328 K302+400 江都出入口 S243 K2+950 瓜洲汽渡 S462 K9+600 沿江路南 S611 K7+600 与邗江交界处 S356 K272+200 江都邗江交界 S331 K100+270 ( 盐城设置,盐城与扬州交界处 ) S356 K272+600 头桥镇东夹江大桥西 G328 K314+500 运河南路入口下行 G328 K308+500 廖家沟大桥中上行 S61 K12+900 与县道公滨线交叉口 G345 K271+800 嘶马 S352 K0+000 扬泰交界 G344 K135+600(高邮市临泽镇)与兴化交界处 S461 K6+100 沪陕高速杭集互通连接线田桥大桥 G344 K163+200 氾水查报站 G345 K13+700 刘集与甘泉交界处 S417 K8+900 杨寿段 S356 K290+650 沙头镇 泰州 5 条: G344 公路 K135+400 兴化市千垛镇与扬州高邮市交界处 S523 公路 K20+031 高港汽渡(与镇江交界) S351 公路 K116 兴化市开发区与扬州高邮市交界处 S352 公路 K101+100 兴化市陈堡镇与扬州江都区交界处 G328 公路 K274+550 下行方向九龙扬州界(单向封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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