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人数可以超过50人吗 |
释义 | 合伙企业人数无上限,但有限合伙企业最多五十人,合伙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应满足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出资、名称和经营场所,并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所得类型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税。 法律分析 一、合伙企业最多多少人 1、法律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只规定为两人以上;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最多为五十人,合伙人人数为在二到五十人之间即可。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1、生产经营所得。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息、红利所得。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缴税。 结语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量没有明确的最高限额。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为两人以上,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最多为五十人。合伙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等。有限合伙企业至少需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包括对生产经营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的征税规定。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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