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构成要见如下: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法律特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特征有: 1、对象要求:侵犯的对象为复杂对象,既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非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扰乱金融秩序; 3、主要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犯罪; 4、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发生。 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怎么认定的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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