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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释义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积极和对方沟通,寻求解决的办法,这是最快速的解决办法。但是沟通不成功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您,两者在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发生争议后,调整纠纷的法律依据也不一样。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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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