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需要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自愿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会返还财产,使无效合同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原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应将原物返还。如果原物不存在,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应当折价赔偿。折价赔偿,具体应当按照所一方当事人所取提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四十六条 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