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对于未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立即清偿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法律,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要如何索要债务,公司分立的债务债权承担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应该向谁主张偿还债务 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的,债权人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请求偿还;没有约定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向分立后的公司请求偿还。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又区分为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和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向原债权人清偿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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